拟在十大新兴产业重点领域继续布局建设一批省制造业创新中心,现就开展2022年省制造业创新中心创建申报工作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创建领域(一)公共安全智能感知与应急装备,二、申报材料要求符合条件的申报单位(即创新中心创建的牵头单位),按《安徽省制造业创新中心建设实施暂行办法》(皖经信科技〔2016〕227号,以下简称《办法》)编制创建方案,(一)省制造业创新中心建设编制提纲(附件1),(二)省制造业创新中心基本信息表(附件2),包括:1.创新中心牵头单位有关资质材料,申报单位按照《办法》)编制创建方案,由市经济和信息化主管部门对创建方案进行初步审查、现场核查并推荐申报,附件:1.省制造业创新中心建设编制提纲2.省制造业创新中心基本信息表3.产业技术联盟成员或企业股东信息表安徽省经济和信息化厅2022年6月30日附件1安徽省制造业创新中心建设方案编制提纲一、牵头单位及主要参与单位基本情况单位性质(是否独立法人),技术带头人及创新团队建设情况、研发经费投入情况、研发和试验基础条件建设情况、信息化建设情况等,形成的核心技术及自主知识产权情况,二、省制造业创新中心基本情况(一)组织架构及规章制度,包括创新条件建设、创新人才集聚、重点研发项目部署,三、发展规划制定未来3-5年技术创新发展战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