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省级企业技术中心承担单位:根据《广东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关于开展2023年省级促进经济高质量发展专项资金(产业创新能力建设)项目入库的通知》(便函〔2022〕2262号)等文件精神,现就组织2023年支持省级企业技术中心开展创新能力建设项目入库通知如下:一、支持对象已认定为省级企业技术中心(不含建筑类)的企业(含已获得过省级企业技术中心专题财政资金支持的企业),(六)项目及相关仪器设备(含配套软件)未申报或获得过其他财政资金支持,具体入库要求见申报指南(附件2)三、奖励方式及标准(一)省财政资金采取事后奖补方式,(二)省财政资金奖补比例不超过项目购置仪器设备(含配套软件)总额的40%(不含税),本市报送到省项目库数量原则上不超过本地区已有省级企业技术中心数量的1/20(四舍五入取整),各园区、镇(街)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汇总企业填写的项目摸底情况表(详见附件1),加盖企业公章连同可编辑电子版于7月6日前发送到市工业和信息化局技术创新与投资科OA邮箱,(四)按时进行网上申报,项目入库申报采取网上申报与书面申报相结合的方式,逾期不提交视同放弃本次申报,项目申报单位按照申报指南(详见附件2)要求将书面申报资料打印胶装成册一式三份,于7月8日17:30前报送至市工业和信息化局技术创新与投资科,逾期不提交视同放弃本次申报,附件:1.项目摸底情况表2.2023年支持省级企业技术中心开展创新能力建设项目入库申报指南(东莞市)东莞市工业和信息化局2022年6月30日附件1:项目摸底情况表.xlsx附件2.2023年支持省级企业技术中心开展创新能力建设项目入库申报指南(东莞市).doc附件2-1:2023年支持省级企业技术中心建设项目入库申请书.doc附件2-2:项目支出明细表(含购置仪器设备清单).xls附件2-3:项目完工评价要点和竞争性评审要点.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