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推进团体标准应用示范,引导社会团体制定高质量标准,推动产业高质量发展,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申报范围和条件具有法人资格的学会、协会、商会、联合会以及产业技术联盟等(以下统称社会团体)正式发布实施的工业和信息化领域团体标准,申报的团体标准应用示范项目应至少实施6个月以上(截止日期为2022年6月30日),且技术水平较高、应用效果较好,(六)团体标准实施推广情况证明(可多份,需提供的相应证明材料,应结合团体标准的整体应用和实施推广效果,加强对申报材料的审查把关,(三)申报材料纸质版一式三份请于2022年7月15日前报我厅(制造业创新处),同时在线申报电子版(网址:http://ttbz.miitstd.cn),纸质材料应与电子版保持一致,附件:1.团体标准应用示范项目汇总表2.团体标准应用示范项目申报书3.团体标准应用情况证明广东省工业和信息化厅2022年6月30日(联系人:张韬、曲超,邮箱:zzycxc@gdei.gov.cn)附件:1.附件1团体标准应用示范项目汇总表.wps2.附件2团体标准应用示范项目申报书.wps3.附件3团体标准应用情况证明.wp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