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相关企业:根据《同安区应对新冠肺炎疫情推动工业增长若干措施》(同工信【2020】7号)的文件规定,现将工业企业增产增效奖励申报通知如下:一、支持范围和奖励标准对于工业总产值、主营业务收入两项指标都比上年增加5000万至1亿的,按增加额的1.8‰给予奖励,增加1亿(含)至2亿的,按增加额的2‰给予奖励,增加2亿(含)至5亿的,按增加额的2.5‰给予奖励,增加5亿元(含)以上的,按增加额的3‰给予奖励,单家企业年度奖励金额不超过500万元,二、申报材料1、同安区工业企业增产增效补助申请表(一式两份),2、区工信局会同辖区镇(街)审核确定扶持项目和奖励金额后拨付款项,2、企业同一项目同时符合区级其它扶持措施的,3、本措施由同安区工信局会同辖区镇(街)负责解释和执行,同安区工信局2022年6月29日附件下载·附件1:同工信[2020]7号关于印发《同安区应对新冠肺炎疫情推动工业稳增长若干措施》的通知.pdf·附件2:同安区工业企业增产增效补助申请表.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