松罗乡人民政府:关于你乡《申请2021年财政奖补乡村振兴试点示范村福安市松罗村葡萄交易市场及仓储冷链物流专项资金建设项目的函》(松政函〔2022〕63号)已收悉,根据《福建省财政厅关于下达2021年支持打造产业振兴示范村补助资金的通知》(闽财农指〔2021〕53号)和《福安市财政局关于松罗乡松罗村2021年产业振兴示范项目的批复》(安财农改〔2022〕51号)等文件精神,经研究,现预拨松罗乡松罗村2021年度产业振兴示范村补助资金120万元,款列一般预算“2130799其他农村综合改革支出”科目支出,请你乡加快项目建设进度,确保在2022年10月底前完成项目建设及验收,见到实效,福安市财政局2022年6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