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根据《东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东莞市促进开放型经济高质量发展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东府办〔2019〕59号)和《关于印发<东莞市促进开放型经济高质量发展专项资金申报指南>的通知》(东商务〔2019〕787号)等文件精神,现拨付2021年保税物流企业进口资助专项资金2,400,000元,请相关单位收到款后按有关财务制度做好账务处理,如有疑问,可致电22813810咨询,特此通知附件:支持保税物流发展专项(2021年保税物流企业进口总值)资金拨付表东莞市商务局2022年6月29日附件:1.支持保税物流发展专项(2021年保税物流企业进口总值)资金拨付表.xls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