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劳动合同法》《劳务派遣行政许可实施办法》和《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开展2021年度劳务派遣单位年度经营情况报告核验和劳动保障信用等级评价工作的通知》(宁人社函〔2022〕19号)、《关于印发<南京市劳务派遣单位劳动保障信用等级评价办法(试行)>的通知》(宁人社规〔2021〕10号,以下简称“评价办法”)的要求,我局于3月至5月,组织开展了高淳区2021年度劳务派遣单位劳动保障信用等级评价工作,于6月6日至6月17日进行了结果公示,公示期间,“南京博玺人力资源有限公司”等13家劳务派遣单位对评价结果向区人社局提出了异议,经重新核实,按“评价办法”规定,现对该13家劳务派遣单位劳动保障信用等级评价改变结果公示(未改变拟评信用等级的,不再公示),被评价单位对拟评信用等级仍有异议的,可向市人社局申请复核,联系方式:高淳区人社局829室电话:57326022附件:高淳区劳务派遣单位2021年度劳动保障信用等级评价改变结果公示南京市高淳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2022年6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