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广东省财政厅关于提前下达2022年中央就业补助资金的通知》(粤财社〔2021〕293号)、《广东省财政厅关于提前下达2022年省级促进就业创业发展专项资金的通知》(粤财社〔2021〕301号)和有关规定,2022年度省下达我市中央就业补助资金和省级促进就业创业发展专项资金8749万元,已按照相关要求初步确定资金明细分配初步方案,通过了省厅合规性审核,并经局党组会议集体研究通过,现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2022年1月21日至2022年1月27日,共7日,公示期间,如有问题,请向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反映,电话:0668-2976987,附件:茂名市2022年中央就业补助资金和省级促进就业创业专项资金分配方案.xlsx茂名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2022年1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