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乐山市科技计划项目管理办法》的规定和要求,现对通过验收的2017-2021年市级科技计划指导性项目进行公示(见附件),公示时间为7天(2022年6日27日-7月3日),对公示项目有异议者,请于公示期内以书面形式向乐山市科技局资配科或科技局机关纪委反映,逾期不予受理,凡以单位名义反映情况的材料要加盖单位公章,以个人名义反映情况的材料请署明真实姓名并附联系方式,不受理匿名材料,联系方式:资配科宋培霞2443476资配科赵敏2443184农村科陈凌杰2442823局机关纪委陈亚非2443331附件:2017-2021年市级科技计划指导性项目拟通过验收项目清单.doc乐山市科技局2022年6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