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梧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我市引进培育产业发展人才实施办法》文件精神,决定开展2022年梧州市产业人才申报认定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申报范围和条件符合《梧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我市引进培育产业发展人才实施办法的通知》(梧政办发〔2018〕159号)、《2022年梧州市产业发展人才引进指导目录》规定的范围和条件,1.于2022年1月(含当月)后由梧州市外新引进到我市市直属企业或市属园区、城区所属企业工作的个人,可自愿申请认定为梧州市产业发展人才(注:2021年引进但当年试用期未满的人员,2.三县一市所属企业的产业人才申报认定工作,由当地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结合本地实际情况编制发布各县产业人才引进指导目录后自行组织实施,二、补助范围及标准经认定的引进人才和本地培育人才可根据《梧州市引进培育产业发展人才实施办法》规定予以人才补助,⑥《梧州市产业人才认定申请表》(附件2,拟推荐人所在企业主管部门在符合条件的《申请表》上出具审核意见并盖章后,梧州市高层次人才“一站式”服务窗口受理认定申请,同时认真组织做好产业人才申报认定工作,指导企业将认定申报所需提交的材料及《2022年梧州市引进产业人才申报汇总表》(附件3)报送至指定邮箱,全职引进人才须在引进企业工作试用期满后方可提出认定申报,指导人才向“一站式”服务平台申请兑现落实《梧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我市引进培育产业发展人才实施办法》(梧政办发〔2018〕159号)有关人才待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