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市、区)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现将《广东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关于组织推荐2022年度国家中小企业公共服务示范平台的通知》(粤工信服务函〔2022〕13号)转发给你们,请根据通知要求做好以下工作:一、申报单位须按《通知》要求填报对应材料:《推荐2022年度国家中小企业公共服务示范平台汇总表》、《国家中小企业公共服务示范平台推荐表》、《国家中小企业公共服务示范平台申请报告》及单位申报材料,申报材料须打印装订一式四份(纸质版加盖申报单位公章),保证申报资料的真实、准确,连同电子版(用电子光盘刻录)一同报送,二、各县(市、区)要严格把关,对推荐条件逐项审核,在对其服务业绩进行测评的基础上,优先推荐公益性强(对小型微型企业的服务收费要有相应的优惠,提供的公益性服务或低收费服务要不少于总服务量的20%)、服务业绩突出、积极参加中小企业服务月活动和“一起益企”中小企业服务行动等工作成效明显的服务平台(如拟申请信息类、培训类示范平台每家服务企业达到1000家以上,拟申请技术类、创业类、融资类示范平台每家服务企业达到500家以上),提出推荐意见(详见附件2),三、每个县(市、区)可推荐示范平台各不超过1个,推荐函、《推荐2022年度国家中小企业公共服务示范平台汇总表》、《国家中小企业公共服务示范平台推荐表》、《国家中小企业公共服务示范平台申请报告》及被推荐单位的申报材料请于6月30日前报我局,附件:1.广东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关于组织推荐2022年度国家中小企业公共服务示范平台的通知2.推荐2022年度国家中小企业公共服务示范平台汇总表3.国家中小企业公共服务示范平台推荐表4.国家中小企业公共服务示范平台申请报告江门市工业和信息化局2022年6月24日(联系人:冯嘉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