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根据福建省科技厅、财政厅、税务局《关于组织开展2022年度高新技术企业认定工作的通知》(闽科高〔2022〕5号)精神,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网络申报第二批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网络申报截止时间为7月31日,三、申报事项(一)申报企业报送要求申请企业于7月18日前将以下材料报送到各县(市)区科技局,并于7月31日前登录“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工作网”完成网络提交:1.纸质材料及光盘报送要求:网络打印的纸质申报材料1份(双面打印,报送纸质材料时拷贝给各县(市)区科技局:(1)《企业研发项目经费和高新技术产品(服务)收入表》(省厅通知附件4),(2)《2022年高新技术企业信息登记表》(本通知附件1)(3)《高新技术申报企业2021年度的科技人员信息表》(本通知附件5)(4)另建一个“XXX公司相关文件电子档”文件夹,以下文件放入该文件夹:企业财务审计报告、研究开发费用专项审计报告和高新技术产品(服务)收入专项审计报告的word或Excel版电子件(以上审计报告不可提供pdf文件);2021年度科技人员工资发放、个税申报和社保缴纳情况汇总表(本通知附件2)Excel版电子件;企业所得税年度纳税申报表的pdf版电子件,(二)各县(市)区科技局报送要求1.将上述《企业研发项目经费和高新技术产品(服务)收入表》(省厅通知附件4)、《高新技术申报企业2021年度的科技人员信息表》(本通知附件5)和“XXX公司相关文件电子档”文件夹,如:“2022-2-FZ093XXX公司相关文件电子档”)2.请于7月21日前将《2022年高新技术企业信息登记表》(本通知附件1)电子版汇总后发送到邮箱fz87807955@163.com,报送时间7月25日前7月26日前7月27日前县(市)区罗源县、永泰县、连江县、福清市、闽清县闽侯县、马尾区、台江区、长乐区、晋安区仓山区、鼓楼区、高新区3.请各县(市)区按照《工作指引》中的有关要求,认真组织做好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申报推荐工作,请于7月29日将推荐意见函、推荐申报企业2021年度受行政处罚明细表(本通知附件4)、认定申报汇总推荐清单(省厅申报通知附件2)各1份加盖公章报送到市行政服务中心,四、其他事项1.更名相关事项:更名材料中要求的工商管理部门出具的内(外)资企业基本情况表需完整体现申报高新技术企业认定年度至企业名称变更年度的所有变更情况,请更名企业于11月1日之前将更名材料1份寄送市科技局寄送地址:仓山区南江滨西大道193号东部办公区3号楼523高新处83350719(只收邮政快递)2.其它事项及要求详见省科技厅、省财政厅、省税务局《关于组织开展2022年度高新技术企业认定工作的通知》(附件2),3.市科技局联系方式:8335071983332504市行政中心联系方式:8783303287807955地址:福州市温泉公园路69号市行政服务中心一层社会事务类窗口纸质材料及光盘报送各县(市)区科技管理部门联系方式:鼓楼区发改局87532539,高新区科技局83772212;附件:1.2022年高新技术企业信息登记表2.2021年度科技人员工资、个税、社保情况汇总表3.福建省科技厅、财政厅、税务局《关于组织开展2022年度高新技术企业认定工作的通知》(闽科高〔2022〕5号)4.推荐申报企业2021年度受行政处罚明细表5.高新技术申报企业2021年度的科技人员信息表福州市科学技术局2022年6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