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源市源城区源新废品回收站(蔡兴旺、刘远香):我局于2022年6月13日依法对你单位作出《河源市社会保险基金管理局源城分局社会保险基金追回决定书》(源社保追〔2022〕2号),请你单位退回我局依法先行支付你单位员工李才增的工伤保险待遇622228.80元,因我局现无法与你单位取得联系,其他方式不能送达,现公告向你单位送达《河源市社会保险基金管理局源城分局社会保险基金追回决定书》(源社保追〔2022〕2号),具体内容见附件,本公告自发布之日起满30日视为送达,特此公告附件:河源市社会保险基金管理局源城分局社会保险基金追回决定书(源社保追〔2022〕2号)河源市社会保险基金管理局源城分局2022年6月21日河源市社会保险基金管理局源城分局社会保险基金追回决定书(源社保追〔2022〕2号).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