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报废机动车回收管理办法》(国务院令第715号)及其实施细则、《云南省报废机动车回收拆解管理办法》(云南省政府令第199号)等有关规定,2022年1月19日,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组织专家组,依据《报废机动车回收拆解企业技术规范》(GB22128-2019)和《报废机动车拆解环境保护技术规范》(HJ348-2007),对大理凤鑫再生资源回收利用有限公司进行了现场验收,经评审,认为该企业达到报废机动车(不含电动汽车)回收拆解企业验收条件,拟通过报废机动车回收拆解企业资质认定,现予以公示,公示时间自2022年1月21日起至2022年1月25日止,如有异议,请向厅机关纪委或资源综合利用处反映,联系电话:机关纪委0871-63512537资源综合利用处0871-63512586附件:云南省新增报废机动车回收拆解企业资质认定专家验收评审意见202201240848165348.pdf云南省工业和信息化厅2022年1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