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根据《东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东莞市促进开放型经济高质量发展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东府办〔2019〕59号)和《关于印发〈东莞市促进开放型经济高质量发展专项资金申报指南〉的通知》(东商务函〔2019〕787号)的规定,经审核,现拨付东莞领丰电子有限公司等66家申报单位2022年支持外资企业拓展内销市场专项资金共8999999.70元(详见附件),请相关企业收到款后按有关财务制度做好账务处理,如有疑问,可致电22403717咨询,特此通知附件:2022年支持外资企业拓展内销市场专项资金审核表东莞市商务局2022年6月24日附件:1.2022年促进企业拓展内销市场专项资金审核表.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