荔财建〔2022〕44号荔城区自然资源局(林业局):根据《莆田市财政局莆田市林业局关于下达2022年中央财政林业专项资金(市县部分第二批)的通知》(莆财资环〔2022〕24号)文件精神,决定下达你单位2022年中央财政林业专项资金(市县部分第二批)1.53万元,款列政府收支分类支出科目“2130205-森林资源培育”,请你单位在资金使用上必须严格按照《福建省财政厅福建省林业局关于印发<福建省省级以上财政林业相关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闽财资环〔2021〕17号)等有关规定执行,加强项目和资金管理,及时将资金下达拨付到项目业主,加强项目及资金日常监管,在预算执行中对照绩效目标(详见附件2)要求做好绩效监控,确保年度绩效目标如期实现,在项目实施中应积极推广以工代赈方式,足额支付劳动报酬,附件:1.2022年中央财政林业专项资金(市县部分第二批)分解表2.2022年中央财政林业专项资金(市县部分第二批)绩效目标表莆田市荔城区财政局2022年6月21日(此件主动公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