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区各科技创新平台(载体)、各高校、各有关企业: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发展众创空间推进大众创新创业的指导意见》(国办发〔2015〕9号)等文件精神,按照《贵州贵安新区管理委员会经济发展局关于开展贵安新区2021年度新区级众创空间备案工作的通知》《贵安新区管理委员会经济发展局关于印发<贵安新区2021年度新区级众创空间评审方案>的通知》要求,经专家评审、会议研究、结果公示等程序,现将轻工学院众创空间、人文科技众创空间、山河汇(SUNHUB)众创空间、群升·精彩城众创空间备案为贵安新区本级众创空间,请以上新增众创空间加强平台建设及管理,并按相关要求做好运营管理工作,贵州贵安新区管理委员会经济发展局2022年6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