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市、区)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为鼓励我市制造业企业加大设备购置力度,现就组织2022年江门市制造业企业设备购置补贴(第二季度、第三季度)申报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奖励对象已在江门市办理工商、税务登记,二、奖补方式和标准(一)事中奖励方式1.对第二季度新增设备投资3000万元及以上的制造业企业(设备可暂未到位),按照项目核定的设备购置额(不含税)的1%给予资金奖励,按照项目核定的设备购置额(不含税)的1%给予资金奖励,(二)事后奖励方式1.对第二季度购置生产、研发设备500万元及以上(设备已全部到位)的制造业企业,按照项目核定的设备购置额(不含税)的10%予以资金奖励,2.对第三季度购置生产、研发设备500万元及以上(设备已全部到位)的制造业企业,按照项目核定的设备购置额(不含税)的10%予以资金奖励,每家企业只允许申报单个季度的设备购置补贴,各县(市、区)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对照申报指南,企业按照所在地工业和信息化部门通知要求提交设备购置补贴资金申请材料纸质版,各县(市、区)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评审的项目须经单位党组会审议通过后,严禁各县(市、区)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委托任何机构或个人代理本资金项目申报,附件:2022年江门市制造业企业设备购置补贴(第二季度、第三季度)申报资料江门市工业和信息化局2022年6月22日(联系人:尹小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