区知识产权局、中新广州知识城开发建设办公室:根据《广州市财政局关于转下达2022年度省促进经济高质量发展专项资金(市场监督管理—知识产权创造运用保护及省部会商)的通知》(穗财商[2022]1号),现转下达2022年度省促进经济高质量发展专项资金(市场监督管理—知识产权创造运用保护及省部会商)资金490万元(详见附件),列入2022年度“2011409知识产权宏观管理”一般公共预算支出科目,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请根据实际情况统筹安排好省补助资金,主要用于知识产权创造运用保护及省部会商相关工作,严格按照《广东省促进经济高质量发展专项资金(市场监督管理)管理办法》(粤财工〔2019〕122号)科学管理和使用资金,切实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防止出现挤占、挪用、虚列、套取补助资金等行为,二、请严格落实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的要求,在预算执行过程中,对照上级下达的绩效目标做好绩效运行监控,确保年度绩效目标如期实现,财政资金发挥预期效益,附件:广州市财政局关于转下达2022年度省促进经济高质量发展专项资金(市场监督管理_知识产权创造运用保护及省部会商)的通知.pdf广州市黄埔区财政局广州开发区财政局2022年1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