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南省财政厅关于下达2022年农业资源及生态保护补助资金的通知省土壤肥料总站、省灌区管理局松涛分局、各市县财政局:根据《财政部关于下达2022年农业资源及生态保护补助资金预算的通知》(财农﹝2022﹞35号)有关规定,现下达你市县(单位)中央财政农业资源及生态保护补助资金(具体金额见附件),并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此项资金请列入2022年“1100252农林水共同财政事权转移支付收入”收入科目,支出功能分类科目列“2130135农业资源保护修复与利用”支出功能科目,二、请根据《农业资源及生态保护补助资金管理办法》(财农〔2022〕25号文件附件3)等文件要求,抓紧做好资金拨付和项目组织实施等工作,并请按照相关项目和资金管理要求,切实加强资金管理,做好绩效管理工作,开展绩效运行监控和绩效评价,提高资金使用效益,三、安排给5个脱贫市县纳入脱贫县统筹整合使用财政涉农资金范围的农业资源及生态保护补助资金,请按照《海南省财政厅等关于继续支持脱贫县统筹整合使用财政涉农资金工作的通知》(琼财农〔2021〕310号)规定执行,附件:琼财农361号附件1-2:海南省财政厅2022年6月10日(此件主动公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