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深圳市工业及其他产业用地供应管理办法》(深府规〔2019〕4号)的有关规定,现就该方案予以公示(详见附件),公示时间5个工作日(2022年1月21日-2021年1月27日),在公示时间内,如对上述方案有意见和建议,请使用真实姓名及联系方式与深圳市龙华区工业和信息化局联系,逾期视为无异议,本公告自公示之日起,将在以下网站同时发布,市民也可登录浏览查询:深圳政府在线(http://www.sz.gov.cn/)、龙华政府在线(http://www.szlhq.gov.cn/),联系人:彭先生,0755-23332887赖先生,0755-23336079深圳市龙华区工业和信息化局2022年1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