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组织开展2022年度惠州市企业研发市级财政补助申报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申报条件(一)申报单位为惠州市科技企业库备案企业,其中纳入统计部门2021年度统计范围的规模以上企业需按照国家统计法要求如实完整填报2021年度科技统计报表和2022年度月报表,三、申报程序符合申报条件的企业通过“惠州市科技业务管理阳光政务平台(http://xm.gdstc.gd.gov.cn/hz/)”在线申报,需先完善单位信息、填写惠州市科技企业备案表,再填写企业研发市级财政补助申报表,四、申报材料(一)惠州市企业研发市级财政补助申报表,(四)2021年度企业研发活动统计年报(107-1表+107-2表)(规模以上企业提交),五、注意事项(一)惠州市科技企业库备案企业是指企业上年度开展研发活动,因此企业申报市科技业务前应先备案或更新数据,(二)企业研发费用实际支出根据企业研发费审计(鉴证)报告金额、可税前加计扣除的研发费金额及企业年度统计报表填报的研发费金额的最低额度确定,2021年度科技统计年度报表应报未报,(四)申报单位应建立健全内部科研管理机制,持续加大研发投入,(五)企业研发活动涉及科研伦理与科技安全(如临床研究、信息安全等)的相关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