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落实2022年4月6日国务院会议“提高中小微企业稳岗返还比例,符合条件的地方可从60%提至最高90%的决策部署”要求,根据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失业保险司《关于做好稳岗返还预发放工作的通知》、云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做好稳岗返还预发放工作的通知》,经审核,现将昆明经济技术开发区2022年第三批拟享受失业保险基金稳岗返还政策的企业公示如下:一、拟使用失业保险基金申报2022年第三批失业保险稳岗返还政策企业,详见附件二、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从2022年6月23日至6月29日(节假日除外),公示期内如有异议,可以实名、书面等形式向昆明经济技术开发区社会事务局就业指导科反映,反映的问题要表达清晰,并提供实事依据,监督举报电话:68163231联系人:黎薇、张洪波联系电话:68163228联系地址:自贸区综合服务中心就业指导科附件:拟使用失业保险基金申报2022年第三批失业保险稳岗返还政策企业昆明经济技术开发区社会事务局2022年6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