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省商务厅省财政厅关于做好2021年度中央外经贸发展专项资金相关工作的通知》(鄂商务发〔2021〕26号)和《省商务厅关于做好2021年中央外经贸发展专项资金相关工作的通知》(鄂商务发〔2021〕37号)文件精神,市商务局聘请第三方机构(湖北金恒会计师事务有限公司)评审,局外贸科等相关人员提出了拟支持的项目清单和资金分配初步方案,经提交局党组会研究并通过,现将资金分配方案予以公示,欢迎社会监督,公示时间:2022年1月20日——1月26日投诉电话:市商务局纪委:2332248钟晖市纪委派驻发改委纪检组:6088509罗荣华附件:2021年荆门市中央外经贸发展专项资金申报汇总表(最终)(1).xls结果反馈:我局于2022年1月20日在通知公告栏目中发布《关于对2021年荆门市中央外经贸发展专项资金(加工贸易、中小企业开拓国际市场事项)分配方案公示》在线公示,截止到2022年1月26日,门户网站渠道共收到意见0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