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关于推进科技创新引领高质量绿色发展的若干意见》(景委办发〔2020〕6号)、《景宁畲族自治县企业研发经费投入后补助实施办法》(景经商〔2020〕112号),经科室初审、部门联审等程序,拟对浙江贝多智木制玩具有限公司等21家企业2021年度研发经费予以补助,合计补助资金411.2386万元(详见附表),现予以公示,公示时间为2022年6月23日至7月1日,任何单位和个人如对公示内容持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以书面形式反映,反映公示名单的情况和问题应坚持实事求是原则,以个人名义反映情况的,请提供真实姓名、联系方式和反映事项证明材料等,以单位名义反映情况的,请提供单位真实名称(加盖公章)、联系人、联系方式和反映事项证明材料等,监督电话:派驻纪检监察组-县纪委县监委派驻第四纪检监察组:0578-5084153景宁县经济商务科技局办公室:0578-5082303景宁县经济商务科技局科技发展科:0578-5887297,附件:景宁县2021年度研发经费投入拟补助资金公示清单.xlsx景宁畲族自治县经济商务科技局2022年6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