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泉州市商务局泉州市财政局关于印发2022年泉州市促进商务发展若干措施的通知》(泉商务规〔2022〕1号)、《泉州市商务局关于印发2022年泉州市商务发展若干措施申报指南的通知》(泉商务〔2022〕42号),我局及时组织各县(市、区)申报2022年第一季度市级利用外资专项资金项目,经各县(市、区)商务主管部门和财政局联合推荐,我局资金评审办对推荐申报材料进行审查等流程,拟对泉州利昌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福建百宏聚纤科技实业有限公司等4家企业给予资金扶持(具体金额附下),公示时间为2022年6月22日至6月28日,请于2022年6月29日前向市商务局反馈,通信地址:泉州市东海行政中心交通科研楼A栋6楼2022年第一季度第二批市级利用外资专项资金拟扶持对象1.泉州利昌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拟扶持资金8.51万元,拟扶持资金80万元,3.福建百宏聚纤科技实业有限公司,拟扶持资金126.21万元,4.福建百宏高新材料实业有限公司,拟扶持资金126.21万元,泉州市商务局2022年6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