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文链接:点击查看源文件政策解读链接:点击查看政策解读根据《遂昌县农业产业化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开展第十批县级农业龙头企业认定工作的通知》(遂农产办〔2021〕2号)文件要求,在企业自主申报、各乡镇(街道)人民政府(办事处)及农口部门推荐的基础上,经过县农业产业化领导小组的审定,拟认定五养堂(浙江)中药有限公司等10家企业为遂昌县第十批县级农业龙头企业,现予公示,如有疑议,请自公示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以来信、来电、来访的形式向县农业农村局反映,地址:浙江省丽水市遂昌县君子路376号两山发展大厦B幢(邮编323300),电话:0578-8521696,公示时间从1月4号至1月6号止,共3个工作日,附件:拟认定遂昌县第十批县级农业龙头企业名单遂昌县农业产业化领导小组办公室2022年01月04日附件拟认定遂昌县第十批县级农业龙头企业名单序号企业名称1五养堂(浙江)中药有限公司2浙江符氏木业有限公司3遂昌民也生鲜配送有限公司4浙江浙农食品开发有限公司5遂昌县丰禾农副产品开发有限公司6遂昌轩和竹木发展有限公司7遂昌和胜农业科技有限公司8浙江海涵生态科技有限公司9浙江水立方饮料有限公司10遂昌聚仁新能源开发有限公司附件: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