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全力支持受疫情影响的行业和企业克服困难、恢复发展,着力优化市场准入服务1.原有市场主体因疫情原因未能及时申办注销或住所(经营场所)变更登记,可以将该场所申请登记为住所(经营场所),2.根据新产业、新业态的发展和企业需求向市相关部门提出调整更新经营范围《规范目录》的建议,为市场主体登记经营范围提供更加有效、便利的服务,4.市场主体申办简易注销登记的,应将承诺书及注销登记申请通过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公示,对市场主体因疫情原因期满未能及时申办登记的,5.对市场主体已在3月1日《中华人民共和国市场主体登记管理条例》施行前按原要求制备申请材料,因疫情原因未能在过渡期(3月1日至3月31日期间)内及时申办登记的,6月30日前可继续收取原登记申请文书、按原提交材料规范办理,7.深度融合市场主体登记线上线下服务,申请延续《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的,支持各类市场主体使用电子营业执照办理市场监管领域许可事项,促进市场主体依法合规开展经营活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