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市经信局、省直有关单位:根据浙江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做好2022年度高级职称评审工作的通知》(浙人社函〔2022〕31号)和我省职称评审工作有关规定,现就2022年度全省能源、材料、轻纺、石油和化学工程等4个专业高级工程师职务任职资格评审工作通知如下:一、申报范围及对象(一)专业范围:能源、材料、轻纺、石油和化学工程等4个专业,(二)申报对象:本省企事业单位(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的专业技术人员中,二、申报评审条件能源、材料、轻纺、石油和化学工程等专业评审按照《浙江省职称评审管理实施办法(试行)》(浙人社发〔2020〕47号)及《工程技术人员职务试行条例》等有关规定执行,申报人员需在“浙江省工业和信息化领域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学时登记管理系统”(登录路径为“浙江政务服务网-数字经济系统-浙企要素-人才服务-浙里工程师-继续教育”)登记,申报人员登录“浙江省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申报与评审管理服务系统”(以下简称职称管理服务平台,申报人员所在单位登录职称管理服务平台,申报人员所在地经信、人力社保部门登录职称管理服务平台接收材料并审核后,推荐至相应专业的省高级工程师评审委员会,由省经信厅审核后推荐至相应专业的省高级工程师评审委员会,各高评委评审专业范围、申报高级工程师职务任职资格评审材料填报要求、《破格推荐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审批表》等请在职称管理服务平台首页-高级职称评审-2022年度高级工程师职务任职资格申报计划-其他相关附件中查询下载,所在单位推荐截止时间为9月3日,各地市审核推荐截止时间为10月17日,申报对象《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表》(一式三份),事业单位人员按照评聘结合要求(在“浙江省事业单位人事工资管理服务系统”中核定岗位)申报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