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申请条件申请入库高新技术种子企业、瞪羚企业、领军企业的企业需满足《海南省高新技术企业“精英行动”实施方案》(琼科〔2021〕233号)中的相关入库条件,三、申请材料申请高新技术种子企业、瞪羚企业、领军企业入库的需提交以下材料:(一)种子企业1.海南省高新技术种子企业申报书,3.近三个会计年度企业所得税年度纳税申报表(包括主表和附表),7.按《海南省高新技术种子企业申报书》第四部分“主要事项详细情况说明”中所列内容逐条提交相应佐证材料,(如有)(二)瞪羚企业1.海南省高新技术瞪羚企业申报书,3.近三个会计年度企业所得税年度纳税申报表(包括主表和附表),7.按《海南省高新技术瞪羚企业申报书》第四部分“主要事项详细情况说明”中所列内容逐条提交相应佐证材料,(如有)(三)领军企业1.海南省高新技术领军企业申报书,3.近三个会计年度企业所得税年度纳税申报表(包括主表和附表),9.按《海南省高新技术领军企业申报书》第四部分“主要事项详细情况说明”中所列内容逐条提交相应佐证材料,本单位的“项目申报人”帐号由单位管理员统一管理,申报人登录系统后按申报类别(种子企业、瞪翔企业、领军企业)在线填写《海南省高新技术“精英行动”申报书》,申报单位管理员审核申报材料,市县科技管理部门在线对企业申请材料进行初审并出具推荐意见,65333680附件:1.海南省高新技术企业“精英行动”实施方案2.海南省高新技术种子企业申报书3.海南省高新技术瞪羚企业申报书4.海南省高新技术领军企业申报书海南省科学技术厅2022年6月22日(此件主动公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