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劳动能力鉴定管理暂行办法》(新劳社字[2007]126号),喀什地区人社局于2022年6月6日至10日在人民医院广州新城分院,组织劳动能力鉴定医疗卫生专家库中的专家56人次对申请非因工伤残、因病丧失劳动能力鉴定219名职工进行了集中现场查体、评审,鉴定现场实到205人、14人未参加,医疗卫生专家组对205人做出评审意见,其中:达到完全丧失劳动能力的73人,达到大部分丧失劳动能力的18人,未达到完全或大部分丧失劳动能力的114人,按照程序,现将219人评审意见进行公示,公示时间:自2022年6月21日—2022年6月27日,喀什地区人社局监督举报电话:0998-2671011喀什地区纪委监委驻地委组织部纪检监察组监督举报电话:0998-2628468附件:喀什地区2022年度申报非因公、因病劳动能力鉴定第一批次人员鉴定结果公示喀什地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2022年6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