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关于高水平建设人才生态最优市的40条意见》(温委发〔2018〕28号)、《温州市人才住房补贴政策操作指南(2019年5月24日修订)》(温住建发〔2019〕157号)的规定,经区人才办、区住建局和区人力资源与社会保障局联合审核,拟汪世豪等14人列为符合人才住房补贴享受资格人员,现予以公示,公示时间:2022年1月20日至2022年1月26日止,共5个工作日,公示期间,任何单位或个人对公示情况有异议的,可以来电、来访等形式向下列单位反映:瓯海区委人才办,88538082,瓯海区住建局,88529670,瓯海区人力社保局,88505012,附件:关于温州市瓯海区2021年度拟享受人才住房补贴人员名单的公示(第十二批).xls温州市瓯海区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温州市瓯海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温州市瓯海区人力资源与社会保障局2022年1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