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项目归口管理和承担单位,二、验收评价程序和时间安排(一)项目承担单位对项目实施全面总结,按要求提交归口管理机构,验收评价材料要求20万元以上项目纸质一式六份、20万元以下项目一式五份,(四)科发中心受理后,(五)涉及技术经济指标有关证明材料:1.市级财政计划支持20万元以上(含)的项目,验收申请前一个月财务报表(须加盖单位公章),项目承担单位应在项目到期后3个月内及时申请验收评价,违规单位及个人承担相应后果,应加强组织协调,及时沟通情况,认真组织实施,三是市财政资金支持10万元(含)以下的项目,10万元(不含)以上的项目需进行会议答辩验收,结合实际按照审慎包容的原则实施审计(具体要求见附件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