已全面部署开展餐饮场所燃气报警装置的安装工作,并通过餐饮场所燃气安全隐患排查整治行动推动落实,对未按规定安装的餐饮单位及时移送相关部门进行处罚,应当安装可燃气体报警装置,我局(办)下发了《关于餐饮等行业生产经营单位安装可燃气体报警装置的通知》,推动燃气报警装置的安装,根据《安全生产法》的相关规定,全力推动餐饮行业报警装置安装全覆盖,3.开展餐饮行业安装燃气报警装置的宣传工作,加大对餐饮场所安装燃气报警装置的检查力度,确保餐饮场所报警装置安装全覆盖,并向社会公布”的建议我局(办)下发的《关于餐饮等行业生产经营单位安装可燃气体报警装置的通知》中明确了餐饮单位可燃气体报警装置的安装及验收应符合《城镇燃气报警控制系统技术规程》(CJJ/T146-2011)标准要求,我局(办)下发了《娄底市户内燃气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工作实施方案》,鼓励燃气用户安装燃气自闭阀或燃气报警装置,四、关于“建议有燃气安全监管职责的部门加强对生产经营单位燃气使用安全执法”的建议根据国安委、省安委印发的燃气安全排查整治工作实施方案的要求和市委市政府的安排部署,我局(办)对2家餐饮单位擅自改动燃气设施、5家瓶装液化气经营网点违规存储液化气、48家餐饮场所未安装燃气报警装置、41处因用户私搭乱建造成燃气立管被侵占包裹的违规行为移交城管部门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