桂工信企业〔2022〕437号各市工业和信息化局:根据《工业和信息化部办公厅关于组织推荐2022年度国家中小企业公共服务示范平台的通知》(工信厅企业函〔2022〕129号)精神,为做好我区2022年度国家中小企业公共服务示范平台推荐工作,通知申报单位按《国家中小企业公共服务示范平台认定管理办法》(工信部企业〔2017〕156号,以下简称《管理办法》)报送有关材料,根据《管理办法》要求,对推荐平台申请材料认真审核,提供的公益性服务或低收费服务要不少于总服务量的20%)、服务业绩突出、积极参加中小企业服务月活动和“一起益企”中小企业服务行动等工作成效明显的服务平台(如拟申请信息类、培训类示范平台每家服务企业达到1000家以上,拟申请技术类、创业类、融资类示范平台每家服务企业达到500家以上),三、请各市工业和信息化局于2022年7月4日前将上报纸质文件及《国家中小企业公共服务示范平台推荐表》(见附件2)和被推荐单位的申请材料《国家中小企业公共服务示范平台申请报告》(见附件3,刻录光盘1份)电子文档报送自治区工业和信息化厅(中小企业发展处),在各市推荐的示范平台中确定自治区级中小企业公共服务示范平台并择优推荐申报国家中小企业公共服务示范平台,国家中小企业公共服务示范平台认定有效期为三年,2019年认定的示范平台将于2022年12月31日失效,当年认定的国家中小企业公共服务示范平台可以自愿重新申报,0771-8095070电子邮箱:gxgxtzxc@163.com附件:1.推荐2022年度国家中小企业公共服务示范平台汇总表2.国家中小企业公共服务示范平台推荐表3.国家中小企业公共服务示范平台申请报告广西壮族自治区工业和信息化厅2022年6月21日文件下载:附件1.推荐2022年度国家中小企业公共服务示范平台汇总表.xls附件2.国家中小企业公共服务示范平台推荐表.xls附件3.国家中小企业公共服务示范平台申请报告.xls关联文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