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深圳市工业及其他产业用地供应管理办法》(深府规[2019]4号)的有关规定,现对《湾区生态环境智创产业园重点项目遴选方案》予以公示,公示时间从2022年6月22日9时起,至6月28日18时止,如对该方案有异议,请于公示期间通过电话、邮件、信函等方式向深圳市宝安区住房和建设局反映(信函以到达日邮戳为准),电话:0755-85901085电子邮箱:bazjjgk@baoan.gov.cn通信地址:深圳市宝安区甲岸路17号804室附件:湾区生态环境智创产业园重点项目遴选方案深圳市宝安区住房和建设局2022年6月21日附件:1.附件:湾区生态环境智创产业园重点项目遴选方案.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