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企业:根据《苍南县公益性科技企业孵化器管理暂行办法》(苍孵办〔2019〕2号),经形式初审、县科学技术局党组会议研究同意、公示无异议后,现将2022年度上半年苍南县公益性科技企业孵化器入驻企业场地租金补助资金下达给你们,本次下达补助资金共计199610元,补助给浙江磊铭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云构智能科技(浙江)有限公司、温州博月智能科技有限公司、温州市龙共科技有限公司、罗美特(浙江)智能科技有限公司五家企业,附件:2022年上半年苍南县公益性科技企业孵化器入驻企业场地租金补助资金明细表苍南县科学技术局2022年6月17日附件2022年上半年苍南县公益性科技企业孵化器入驻企业场地租金补助资金明细表序号企业名称补助年度补助比例补助金额(单位:元)本次拨付金额(单位:元)1浙江磊铭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第二年40%32000320002云构智能科技(浙江)有限公司第二年40%39129391293温州博月智能科技有限公司第一年60%17885178854温州市龙共科技有限公司第一年60%52996529965罗美特(浙江)智能科技有限公司第一年60%5760057600合计1996101996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