充分发挥企业技术中心在企业自主创新能力建设中的引导与示范作用,根据《德阳市企业技术中心认定管理办法》(德经信〔2018〕134号,现将2022年德阳市企业技术中心(第一批)认定工作相关事项通知如下:一、2022年市企业技术中心认定(一)申报企业符合《管理办法》申报条件且自愿申请认定,申请市企业技术中心认定的企业应具备以下基本条件:1.德阳市行政区域内注册,具有较强的技术创新能力和水平,3.企业具有较好的技术创新机制,具有开展高水平技术创新活动的能力,不得存在下列情况:(1)因违反税收征管法及有关法律、行政法规,(2)因违反海关法及有关法律、行政法规,或因严重违反海关监管规定受到行政处罚,(二)申请认定市企业技术中心企业按要求编写《德阳市企业技术中心申请报告》(附件1)以及《德阳市企业技术中心评价表》(附件2),二、有关要求(一)各地经信部门认真做好相关资料审核推荐工作,(二)各地经信部门对资料进行初审并推荐上报,于2022年6月28日前将申报推荐文件及《市级企业技术中心推荐汇总表》(一式一份)、企业申报资料(一式五份,附件:1.德阳市企业技术中心申请报告2.德阳市企业技术中心评价表3.市企业技术中心推荐汇总表德阳市经济和信息化局2022年6月20日联系人:市经信局技创科袁曦赖静联系电话:0838-2515312http://jxj.deyang.gov.cn/wcm.files/upload/CMSjxw/202206/202206200401023.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