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将2021年度(2021年2月22日-2022年2月21日)厦门市农村旅游服务业投资项目贷款贴息补助的申报事项通知如下:一、申报对象厦门市范围内投资农村旅游服务业的各类企业主体,二、补助内容申报企业贴息期内(2019年2月22日-2022年2月21日)新投、增投厦门市休闲农业与乡村旅游建设项目,补助金额为该项目2021年度(2021年2月22日-2022年2月21日)所付贷款利息的60%,向所在区文化和旅游局提交2021年度农村旅游服务业投资项目贷款贴息补助书面申请报告,(二)申报企业需提供以下资料:1.2021年度厦门市农村旅游服务业项目贷款贴息补助申报表,四、其他(一)本项贷款贴息补助起止时间为2019年2月22日到2022年2月21日,(二)企业应向厦门市文旅局提交经区文旅局审核通过的申报材料(纸质版和电子档均需提交):纸质版申报材料请于2022年7月31日前送至厦门市文化和旅游局资源开发处(厦门市思明区体育路95-17号),附件:1.2021年度厦门市农村旅游服务业投资项目贷款贴息补助申请表2.信用承诺书3.厦门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推进第一产业招商引资工作八条措施的通知(厦府办〔2019〕24号)厦门市文化和旅游局2022年6月20日(此件主动公开)各区文旅局、相关企业:为更好地发挥财政资金引导作用,现将2021年度(2021年2月22日-2022年2月21日)厦门市农村旅游服务业投资项目贷款贴息补助的申报事项通知如下:一、申报对象厦门市范围内投资农村旅游服务业的各类企业主体,二、补助内容申报企业贴息期内(2019年2月22日-2022年2月21日)新投、增投厦门市休闲农业与乡村旅游建设项目,补助金额为该项目2021年度(2021年2月22日-2022年2月21日)所付贷款利息的60%,向所在区文化和旅游局提交2021年度农村旅游服务业投资项目贷款贴息补助书面申请报告,(二)申报企业需提供以下资料:1.2021年度厦门市农村旅游服务业项目贷款贴息补助申报表,(二)企业应向厦门市文旅局提交经区文旅局审核通过的申报材料(纸质版和电子档均需提交):纸质版申报材料请于2022年7月31日前送至厦门市文化和旅游局资源开发处(厦门市思明区体育路95-17号),附件:1.2021年度厦门市农村旅游服务业投资项目贷款贴息补助申请表2.信用承诺书3.厦门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推进第一产业招商引资工作八条措施的通知(厦府办〔2019〕24号)厦门市文化和旅游局2022年6月20日(此件主动公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