规范网络平台道路货物运输经营,制定了《网络平台道路货物运输经营管理暂行办法》(以下简称《办法》),交通运输部国家税务总局2019年9月6日网络平台道路货物运输经营管理暂行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促进道路货物运输业与互联网融合发展,规范网络平台道路货物运输经营活动,第二条从事网络平台道路货物运输(以下简称网络货运)经营,县级负有道路运输监督管理职责的机构应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条例》《道路货物运输及站场管理规定》的规定,应当符合《互联网信息服务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关于经营性互联网信息服务的要求,第十二条网络货运经营者委托实际承运人从事道路货物运输服务,第十四条网络货运经营者应按照相关技术规范的要求上传运单数据至省级网络货运信息监测系统,第十六条网络货运经营者从事零担货物运输经营的,第二十二条网络货运经营者应当采取有效措施加强对驾驶员、车辆、托运人等相关信息的保密管理,应利用省级网络货运信息监测系统对网络货运经营者经营行为进行信息化监测,第二十五条网络货运经营者、实际承运人有违反道路运输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由县级以上负有道路运输监督管理职责的机构按照《公路安全保护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条例》《道路货物运输及站场管理规定》《道路危险货物运输管理规定》等相关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查处,第二十六条网络货运经营者违反道路运输法律法规规章及本办法相关规定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