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运营费用按每年最高不超过200元/平方米给予补助,分别给予孵化载体30万元、10万元奖励,分别给予孵化载体10万元、5万元奖励,给予孵化载体3万元奖励,给予孵化载体3万元奖励,给予孵化载体5万元奖励,每新增1家给予孵化载体2万元奖励,最高不超过10万元补助,给予孵化载体每家企业1万元补助,对新引进的、新认定的国家高新技术企业分别给予企业10万元、30万元一次性奖励,给予企业5万元一次性奖励,按其实际研发投入总额的1%给予企业最高不超过100万元的后补助,分别给予企业10万元、8万元、5万元、3万元一次性奖励,分别给予企业8万元、5万元、3万元一次性奖励,年补助总额不超过20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