特制定以下扶持政策:一、扶持政策1.凡在我县购买新建商品房,可以享受以下购房补贴政策:(1)购买住宅商品房的,给予购房者合同价2%补贴,给予购房者合同价3%补贴,(3)从2022年6月18日起,在购买我县商品房时,2.凡在我县购买二手商品房(含住宅与非住宅)给予契税100%补贴,凭完税证明到县政务服务中心住建窗口办理补贴结算手续,3.凡2023年6月30日前购买住宅商品房的购房者,二、补贴发放办法1.各房地产开发企业与购房者签订购房合同并全款(含贷款)到账后,开发企业凭返还凭证到县政务服务中心住建窗口办理结算补贴资金,2.各房地产开发企业和购房者不得弄虚作假,如虚假购房或房地产开发企业截扣补贴的,自2022年6月18日起实施,2022年6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