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度自治区科学技术奖的提名类别为突出贡献奖、自然科学奖、技术发明奖和科学技术进步奖,二、提名标准(一)突出贡献奖突出贡献奖授予在科技创新、科技成果转化中作出突出贡献,提名自然科学奖一、二、三等奖成果的完成人不超过5人,(三)技术发明奖一、二、三等奖技术发明奖一、二、三等奖授予运用科学技术知识研究开发产品、工艺、材料及其系统等重要技术发明的个人,提名技术发明奖一、二、三等奖成果的完成人不超过6人,提名科学技术进步奖一等奖成果的完成人不超过12人,提名的自然科学奖、技术发明奖和科学技术进步奖候选成果数量不限,提名自然科学奖、技术发明奖或科学技术进步奖候选成果1项,联合提名时与被提名成果(人选)为同一单位的专家不应超过1人,提名专家不能作为本年度提名成果的完成人,六、提名材料相关要求(一)提名候选成果应于2022年8月22日前完成自治区科技成果登记工作,(四)同一人同一年度仅能作为一项提名候选成果的完成人参评自治区科学技术奖,不能作为前三完成人提名2022年度自治区科学技术奖,提名单位(专家)应责成成果主要完成人所在单位进行公示(公示内容要求见附件2),4.专家提名突出贡献奖候选人或科学技术奖候选成果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