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惠州市财政局惠州市商务局关于印发惠州市促进经济高质量发展专项资金(商务发展)管理办法(试行)》的相关规定,市商务局拟定2022年惠州市促进经济高质量发展专项资金(商务发展)(利用外资等10个项目)使用分配方案,对外经贸事项、商贸流通事项的10个方面给予政策引导和扶持,资金合计3279.7009万元(具体分配方案详见附件),现予以公示,公示期为6月17日-6月23日(共7天),如对公示内容有异议,请于公示期内以书面形式向市商务局反映,以个人名义反映情况的,请提供真实姓名、身份证复印件、联系方式和反映的具体事项以及确凿的证明材料,以单位名义反映情况的,请提供真实单位名称(加盖公章)、联系人、联系方式和反映的具体事项以及确凿的证明材料,或未提供可查证的线索,或逾期提供证据材料的,附件:2022年惠州市促进经济高质量发展专项资金使用分配方案.docx惠州市商务局2022年6月17日(联系人:利用外资项目:李先生223164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