进一步加大物流车、渣土车等商用车和出租车、私人消费领域乘用车使用新能源汽车的推广力度,支持4.5吨及以下燃油城市配送车辆更新为新能源汽车,更新为充换电新能源汽车或氢燃料电池车,责任部门:市交通运输局、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市生态环境局,责任部门:市发展改革委、市城市管理局、市市场监管局)(二)完善新能源汽车推广支持政策1.鼓励提前更新营运车辆,责任部门:市商务局、市财政局、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市城市管理局,各区县政府)2.新能源车辆运营补贴,责任部门: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交通运输局、市城市管理局、市财政局,责任部门: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财政局)(三)加强基础设施保障能力1.统筹推进充换电、加氢等基础设施建设,责任部门: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市交通运输局、市财政局、国网淄博供电公司)3.鼓励各类社会资本参与充换电设施建设,责任部门:市财政局、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投资促进局)(四)促进新能源汽车产业发展对符合条件的新能源整车生产企业,成立市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工作专班,重点支持新能源汽车使用和运营、基础设施建设和运营等环节,引导和鼓励社会资本进入新能源汽车整车租赁、充换电、加氢设施建设和运营等服务领域,制定新能源汽车及充换电、加氢设施补贴实施细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