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广东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办法》和《广东省文化和旅游厅关于开展第十批广东省文物保护单位申报工作的通知》要求,按照自主申报、现场评估、会议评审等程序,拟增补推荐柏园为第十批广东省文物保护单位,现予以公示,如有异议,请于2022年6月27日17时前,以书面方式向我厅文物保护与考古处反映(信函以到达日邮戳为准),电话:020-37803840,37803848地址:广州市东风东路701号608室邮编:510080广东省文化和旅游厅2022年6月17日拟增补推荐第十批广东省文物保护单位名单序号单位名称年代详细地址原级别1柏园民国广州市越秀区恤孤院路12号西座1—2层历史建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