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波市北仑区文化和广电旅游体育局关于下达北仑区街道公共文化服务专项补助资金的通知文件有效性有效文件编号仑文广旅体〔2022〕22号大碶街道办事处、柴桥街道办事处、春晓街道办事处:为深入贯彻落实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关于高质量建设公共文化服务现代化先行省的实施意见》(浙委办发〔2021〕64号)文件精神,立足高质量发展建设共同富裕示范区和公共文化服务现代化先行省的高度,加快浙江省“浙文惠享”民生实事工程建设,推动基层公共文化场馆高品质发展,以群众需求为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切实提高公共文化服务效能,按照《关于提前下达2021年中央补助地方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专项资金的通知》(甬财政发〔2020〕1317号)文件精神,经研究,现将北仑区街道公共文化服务补助资金45万元下达给你们(详见附件),请各单位收文后尽快办理资金拨付手续,并加强资金管理,提高资金使用效益,确保专款专用,附件:北仑区街道公共文化服务专项补助经费宁波市北仑区文化和广电旅游体育局2022年6月15日附件:点击下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