是指保障机关正常运行的经费管理、资产使用、节约能源资源和后勤服务等相关事务,第五条机关事务管理部门负责拟定机关事务管理制度和标准并组织实施,第十一条机关事务管理部门对机关办公用房建设和维修、公务用车购置和运行、公共机构节能、后勤服务保障等实行统一组织实施的,市机关事务管理部门负责公物仓具体管理工作,第二十五条机关事务管理部门应当建立健全本级机关办公用房管理制度,第三十条机关事务管理部门负责公务用车管理工作,市机关事务管理部门负责指导、监督县(市、区)公务用车管理工作,第三十二条机关事务管理部门根据公务用车配备更新标准和现状,第四章服务管理第三十四条机关事务管理部门应当统一制定本级机关后勤服务管理制度,第三十六条集中办公区域后勤服务保障由同级机关事务管理部门统筹实施,第三十八条机关事务管理部门及有关部门应当加强对机关后勤服务的日常监管,公务接待主管部门负责制定完善本级国内公务接待管理制度和标准,第五章节能管理第四十三条各级人民政府应当建立健全公共机构节约能源资源管理制度,市机关事务管理部门负责本级公共机构节能工作,第四十八条机关事务管理部门负责制定本级公共机构节能评价办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