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件编号:海经信〔2022〕25号有关镇(乡)、街道和园区发展服务办公室(经济发展科):根据《中共海曙区委海曙区人民政府关于加快以数字经济为引领促进产业转型升级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意见》(海党〔2020〕46号)、《宁波市海曙区经济和信息化局宁波市海曙区财政局关于印发<海曙区中小企业发展专项资金管理办法(修订)>的通知》(海经信〔2022〕9号)和《宁波市海曙区经济和信息化局关于组织申请验收2021年度海曙区中小企业管理咨询项目的通知》等文件精神,前期经企业申报,乡镇、街道和园区初审,区经信局、区财政局审核并公示,给予宁波新冠联机电有限公司等6家企业合计补助81.8万元(详见附件),请有关镇(乡)、街道和园区收到通知后,及时做好获得补助资金企业的“白名单”汇总工作,于6月17日前将“白名单”汇总表及企业收据送至海曙区经信局经济运行科,联系人:孟思思,资金下达后,请有关镇(乡)、街道和园区及时通知企业通过“甬易办”平台兑现资金,并做好监督管理工作,附件:2021年度海曙区中小企业管理咨询项目补助资金补助对象及金额明细表宁波市海曙区经济和信息化局宁波市海曙区财政局2022年6月14日附件2021年度海曙区中小企业管理咨询项目补助资金补助对象及金额明细表序号属地单位详细名称合同支付金额(万元)补助金额(万元)1洞桥镇宁波新冠联机电有限公司5815.02洞桥镇宁波金锐机械有限公司4315.03集士港镇宁波三基精工金属制品有限公司2610.44高桥镇宁波立华制药有限公司4515.05鄞江镇宁波吉胜铸业有限公司3614.46集士港镇浙江荃盛食品有限公司3012.0合计23881.8微信扫一扫:分享微信里点“发现”,扫一下二维码便可将本文分享至朋友圈,分享到:【打印本页】【关闭窗口】上一篇:宁波市海曙区洞桥镇人民政府关于对镇十六届人大第一次会议第4号建议的答复(B)下一篇:关于下达我区2021年度新上规模小微企业资金奖励的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