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云南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云南省发展改革委员会云南省财政厅国家税务总局云南省税务局关于印发云南省阶段性缓缴社会保险费政策扩围延期实施办法的通知》(云人社发〔2022〕22号)要求,麒麟区劳动就业服务中心受理第二批(4家大型企业)申报失业保险稳岗返还,经审核,该批申报企业符合失业保险稳岗返还条件(附企业名单及补贴金额),现予公示,公示期为五个工作日(2022年6月16日至2022年6月22日)节假日顺延,如对以下公示情况有疑问,请向麒麟区劳动就业管理服务中心反映,联系电话:3299341,附件:http://www.ql.gov.cn/uploadfile/2022/0615/20220615173513501.xls麒麟区劳动就业管理服务中心2022年6月16日。